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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解室内照明测量方法

2012
12-13

13:20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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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室内照明是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室内照明设计要有利于人的活动安全和舒适的生活。为了检验照明设施与所规定标准、合设计条件是否符合,各种照明设施的照明比较,照明随时间变化的情况,以确定维护和改善照明的措施,以保障视觉工作要求和节约能源,特制定了室内照明的测量方法。
  
  适用范围: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室内照明的测量,不适用道路和室外场地以及各种交通工具(火车、轮船、飞机等)的照明测量,
  
  测量仪器
  
  照度计,用于照明测量的照度计宜为光电池式照度计。按接收器的材料,照度计可分为硒光电池式和硅光电池式的照度计。照明测量宜采用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(指针式或数字式)。照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45—81《光照度计》进行。
  
  亮度计,照明测量主要采用光电式亮度计,接收器可用光电池(硒、硅)、光电管、光电倍增管做成。亮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11一80《亮度计》进行。
  
  测量条件:根据需要点燃必要的光源,排除其他无关光源的影响。
  
  测定开始前,白炽灯需点燃5分钟,荧光灯需点燃15分钟,高强气体放电灯需点燃30分钟,待各种光源的光输出稳定后再测量。对于新安设的灯,宜在点燃100小时(气体放电灯)和20小时(白炽灯)后进行照度测量。
  
  测量方法
  
  1、测量时先用大量程档数,然后根据指示值大小逐步找到需测的档数,原则上不允许在zui大量程的l/10范围内测定。
  
  2、指示值稳定后读数。
  
  3、要防止测试者人影和其他各种因素对接收器的影响。
  
  4、在测量中宜使电源电压不变,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,如做不到,在测量时应测量电源电压,当与额定电压不符时,则应按电压偏差对光通量变化予以修正。
  
  5、为提高测量的准确性,一测点可取2~3次读数,然后取算术平均值。
  
  亮度测量,照明中的亮度测量是指测量室内各表面的亮度,如墙面、地面、顶棚面、室内设施和工作面等的亮度。其测量方法可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。
  
  间接法是通过照度确定表面亮度,对于漫反射的表面,其表面亮度L可由下式决定:
  
  L=E.ρ/π
  
  式中:L——表面亮度,cd/m2
  
  E——表面的照度,1x;
  
  ρ——表面的反射系数,%。
  
  直接法是直接用亮度计测量亮度。
  
  应测量人眼经常注视的有代表性的表面亮度。亮度计的放置高度以观察者的眼睛高度为准,通常站立时为150cm,坐时为120cm,特殊场合,应按实际情况确定。
  
  反射系数的测量
  
  室内各表面的反射系数测量方法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,根据设备条件采取相应的方法。直接法是指用样板比较和用反射系数仪直接得出反射系数值。间接法是通过被测表面的亮度和照度得出漫反射面的反射系数。
  
  用照度计测出漫反射表面的反射系数,选择不受直接光影响的被测表面位置,将照度计的接收器紧贴被测表面的某一位置,测其入射照度ER,然后将接收器的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表面的原来位置,逐渐平移离开,待照度值稳定后,读取反射照度Ff,测量示意图如下图所示。
  
  反射系数测量示意图
  
  按下例求出反射系数:
  
  式中:Ef——反射照区,1x
  
  ER——入射照度,1x
  
  对漫反射表面,分别用亮度计和照度计测出被测表面的亮度和照度后,由下式求出反射系数:
  
  式中:L——被测表面的亮度,cd/m2
  
  E——被测表面的照度,1x。
  
  每个被测表面一般选取3~5个测点,然后求其算术平均值,作为该被测面的反射系数。
  
  测量结果和计算
  
  将测量结果记入附录A(补充件)中的表A1、表A2和表A3,此外尚应记录以下项目:测量地点名称,测量地点的平面图和剖面图、照明器布置的平面图和剖面图,被测房间的装修情况和污染程度,采用的光源的种类、功率、总灯数、每平方米功率,采用照明器的型式,测量时的电源电压,测量环境的温度状况及环境情况(如遮挡等),使用的照度计型号和编号、校正和检定日期,测点高度,测定日期、起止时间、测定人。
  
  平均照度的计算
  
  将测定范围以纵横线等间隔划分为等面积的网格,以每个网格中心一点的照度测量值求出全部测量范围的平均照度值,即按下式求其平均照度:
  
  式中:E——平均照度,1x;
  
  Ei——各网格中心点的照度;
  
  M、N——在纵横方向的网格数。
  
  为了减少测量工作量,*如表所示的满足10%以下精度的zui少测点数:
  
  zui少测点数表
  
  式中:L——房间长度,m
  
  W——房间的宽度,m
  
  H——工作面以上灯具出光口高度,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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