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中心


新版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设三年过渡期,逾期将撤销认可资格!

2026-07-08 09:34:24来源:化工仪器网 关键词: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阅读量:15

导读:近日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通知,关于CNAS-CI01:2026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及其转换工作安排。经批准,现予以发布,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  近日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通知,关于CNAS-CI01:2026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及其转换工作安排。经批准,现予以发布,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 
  转换期设定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。根据通知,自2028年7月1日起,CNAS将不再接收依据旧版CNAS-CI01:2012的认可申请;所有已获认可的检验机构须在2029年3月31日前完成转换,逾期未完成者,CNAS将撤销其认可资格。
 
  详情如下:
 
 

 

 

我要评论
评论
文明上网,理性发言。(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)

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

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:

    凡本站注明“来源:环球五金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-环球五金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环球五金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 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环球五金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其他媒体、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“稿件来源:环球五金网”,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   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、数量较多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  热门搜索:

    有机原料化工中间体液体有机原料氧化物信号隔离器

    1